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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下午,交通运输学院党支部在2号教学楼513会议室组织学习党课,党课内容为《中国共产党记录处分条例》。本次会议由支部书记丁思含主持,交通运输学院29期发展对象参加会议。
会上,支部书记丁思含带领29期发展对象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记录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且29期发展对象认真学习并做好笔记。
最后,支部书记丁思含做了总结: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条例》第十章规定了对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泄密,党组织失职,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的处分。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条例》第十一章规定了对生活奢靡、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的处分。守纪律、讲规矩,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共同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是我们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安排、讲规矩、守制度,令行禁止、政令通常、客服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每个党员、干部都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锻造政治品格、坚定做人准则、激发信念精神,我们的党就一定能够成为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强核心。
交通运输学院党支部
二0二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