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将在全院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隶属学院党委的基层党组织。按照党支部数量20%的比例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按照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6%的比例评选,表彰优秀党员15名,每个党支部教工党员各推荐1名,学生党员按比例推荐。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隶属学院党委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及以上。按照党务工作者人数20%的比例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每个党支部各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学院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推荐的优秀基层党组织,需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换届、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党组织关系管理等基础党务工作。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要坚守育人初心使命,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模范做到“四个相统一”,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业绩明显,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学生党员应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践等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带头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成效明显。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推荐与考察。各党支部按照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研究推荐符合条件的本部门党员和

在本年度教学、科研及学生管理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其他先进集体,本支部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审核与评选。人力资源处(组织部)审核,确定拟表彰对象,学院党委研究审议初步确定后公示。

(三)决定与表彰。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决定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党内评先表彰活动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交流经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把握推选条件,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坚持标准,认真把关。推选工作要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做到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要广泛发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坚持自下而上、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

各党支部报送材料包含推荐报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上述材料纸质版(盖章)及其电子版,请于6月2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处(组织部)。

特此通知

附件:                                                                                                                                             

1.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2.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